曉靜(化名)在貴州某縣一個小山村學校代課3年,今年在參加三都縣的教師招聘考試中,因為體檢查出感染了艾滋病毒,因此被三都縣拒絕錄用為正式教師。記者9月28日電話采訪曉靜了解到,曉靜已經委托律師將三都縣政府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人社局”)起訴至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
代課三年想圓教師夢 感染艾滋被拒錄用
曉靜告訴記者,其自小就有著當老師的夢想。2008年夏天,曉靜從師范院校畢業(yè)后,選擇到貴州省某縣的一所山村學校代課,成為一名教師。
曉靜說,盡管自己只是一名代課老師,但是自己十分的努力工作,為了這個光榮的職業(yè)盡力做好一切。從2009年開始,曉靜參加了每次的教師招聘考試,在前兩年,因為沒有復習好,所以沒有得到進入體檢資格。
今年4月1日,曉靜看到三都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若干名,十分高興地去報名參加了考試。經過努力,曉靜以優(yōu)異的成績通過了筆試和面試。
6月23日,由三都縣人社局安排,曉靜到該縣縣醫(yī)院進行體檢。7月13日,公布體檢合格的名單中,卻沒有曉靜的名字。后該縣人社局的工作人員電話通知,聲稱曉靜的HIV檢測為陽性,不符合教師錄用資格的體檢標準,所以取消了曉靜的教師錄取資格。
當事人:不應該被歧視
9月28日,記者電話采訪了曉靜。在電話中,曉靜告訴記者,當?shù)弥约罕桓嬷腥景滩《镜臅r候,一下子就蒙了,自己也不知道是為什么、何時感染艾滋病毒的。
“那一刻我有了心碎的感覺,不僅因為自己是HIV感染者,還有我可能徹底地失去了做老師的夢想!睍造o說,他特別喜歡教師這個職業(yè),并且自己也特別希望能夠成為一名正式的教師。令他不解的是,國家有明確的法律政策規(guī)定要保障HIV感染者的生活和就業(yè)問題,為什么自己就不能當教師呢?
目前,曉靜已經委托律師將三都縣政府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起訴至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據(jù)悉,該案立案,將是貴州第一例因為歧視HIV病毒感染者而被起訴的案件。
記者從曉靜的代理律師陳文勝處了解到,他根據(jù)曉靜的委托,請求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被告認定原告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的行為屬就業(yè)歧視的違法行為并依法予以撤銷;請求人民法院責令被告就錄用曉靜為該縣正式教師一事重新依法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專家:文化歧視很難根除
陳文勝表示,《就業(yè)促進法》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那么,“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應該享有平等的就業(yè)權利,包括教師等不會傳播艾滋病的職業(yè)!标愇膭僬J為,《就業(yè)促進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法律,部門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不得與此相抵觸,三都縣招聘辦所依據(jù)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部分條款無效。
貴州洲聯(lián)合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李向玉律師認為,教育機構是特殊的部門,直接面對學生,因此,三都縣政府所進行的體檢標準是為了維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但從另一方面來講,曉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去報考,并沒有隱瞞的故意,說明其對教育事業(yè)的熱愛,如果通過短暫的治療能夠使其走上教育崗位,也是人性化、以人為本的社會理念的運用。
貴州衡一律師事務所律師蔡遠說,從法律方面來看,事業(yè)單位組織招生考試并設置相應的條件和要求,屬于一種行政行為,當事人對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曉靜認為招聘機關違反了法律、法規(guī),侵犯其平等就業(yè)權,其可以依據(jù)《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yè)和選擇職業(yè)的權利”提起訴訟。
我國現(xiàn)行法律中,《勞動法》、《就業(yè)促進法》、《艾滋病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都有對艾滋病患者的保護規(guī)定,但是,實踐中效果并不明顯。由于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艾滋病“不合格”,并出現(xiàn)以此為依據(jù)拒絕招錄艾滋病毒感染者成為教師的案件在國內各地都非常普遍,根據(jù)以往的判例感染者均被判敗訴。
“對于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歧視分為兩種:第一種來自制度性歧視,第二種則是文化性歧視。制度性歧視可以通過調整法律、政策來解決,而文化歧視卻很難從人們的大腦中刪除!辈踢h說。(貴州商報 記者 高榮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