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克友 成都商報評論員
據(jù)悉,年底前,教育部將出臺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該辦法“對公辦和民辦幼兒園實行全覆蓋”,包括制定收費標準的依據(jù)和程序等。具體收費標準將由省級政府根據(jù)這一管理辦法來制定。
顯然,在幼兒園收費問題成為輿論熱點并飽受民眾埋怨的背景下,這樣一條消息是一種積極回應,不少人也對此寄予厚望。不過,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幼兒園不能真正回歸公益,相關的收費標準恐怕會陷入無的放矢的境地。
所謂幼兒園回歸公益,是說幼兒園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一種公共產品。它與幼兒園是否公辦并不是一回事。公辦幼兒園并不一定就是公益幼兒園,F(xiàn)有的很多所謂“公辦幼兒園”,實際上和民辦幼兒園一樣,成為學前教育市場中的競爭和贏利主體。惟一不同的是,它們占據(jù)了大量公共資源,具有先天的競爭優(yōu)勢,也就能夠收更高的費用,獲取更多的利益。
在這樣一種格局之下,相關的收費標準,很難發(fā)揮作用,甚至淪為形式主義的表面文章。即使看起來每個幼兒園都在執(zhí)行這樣的收費標準,潛在的價格仍然會以建園費、贊助費甚至捐助的方式表現(xiàn)出來———這難道不是目前一些地方三令五申之下,幼兒園仍然天價收費的怪現(xiàn)狀嗎?同時,針對民辦幼兒園制定收費標準,又有越俎代庖和干預市場之嫌。
實際上,民眾對幼兒園天價收費怨聲載道,并非針對民辦幼兒園,而是針對那些公辦幼兒園。金蘋果之類的幼兒園,收費再高,也是愿打愿挨的市場選擇。而那些公辦幼兒園得到了納稅人的補貼,卻沒有承擔公益的義務,占據(jù)的公共資源反倒成為漫天要價的資本。更嚴重的是,這種不平等的起點形成了不公平的市場競爭。因此,民辦幼兒園要么走高端路線,要么就只能在生存線上苦苦掙扎。
幼兒園回歸公益,并非要讓政府包辦幼兒園;而是說由于學前教育,本身具備有利于社會效益和公共利益的正外部性,在經(jīng)濟發(fā)展、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以逐步體現(xiàn)義務教育的成分。即使是現(xiàn)在的9年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也具有越來越大的市場需求和生存空間。公益性只是體現(xiàn)在,政府保障一種基礎性和平等性的國民教育。因此,這非但不會擠壓民辦幼兒園的市場空間,反而會極大釋放民辦幼兒園的市場空間,因為那些“挾先天優(yōu)勢以令市場”的公辦幼兒園回到了平等競爭線。
問題是幼兒園如何逐步回歸公益?在這方面,成都的改革也許提供了一條可資借鑒的思路。成都提出,到2015年全面普及公益性學前教育,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8%以上。針對公益性幼兒園收費,實行政府定價,并享受政府補助。其他幼兒園收費一律實行市場調節(jié),只需報主管部門備案。其最大的亮點在于,基本上公辦幼兒園都將是公益幼兒園,而民辦幼兒園也可以提出申請,成為公益性幼兒園。這就打破了所謂公辦與民辦的分野,而體現(xiàn)公益性與贏利性的區(qū)別。一方面,學前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呈現(xiàn)義務教育的特征以及政府的公共責任,另一方面政府又守住了邊界,尊重了市場。關鍵是,幼兒園回歸了公益,相關的收費標準才能做到有的放矢。